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激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我中心制定了《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