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国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中知研发〔2015〕36号
关于举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理解与适用
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56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我国现行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起实施。本次修法重点对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的科技成果信息资料库制度作了修改、完善,规定国家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其修订的内容包括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改革;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报酬制度;完善企业参与科研组织、实施的制度;推进了产学研合作等。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学习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转移与扩散。为此,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与中国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网决定联合举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会”。
一、参加人员
各地方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相关研究人员;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成果转化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知识产权部及研发部管理人员;各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人员等。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4日—26日
报到地点:杭州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
三、有关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22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茶歇等费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繁 13161219353
电 话:010—52706618 传 真:010—68632806
邮 箱:yufansunny@163.com
五、会员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在促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作用,研究会将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会员制度,凡加入研究会的团体会员,将享有下列服务:
1.团体会员每年交纳8000元会费后,全年可免费参加研究会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各项活动10次,每次活动每个团体会员单位可参加两人;
2.免费获得全国核心期刊《知识产权》杂志(月刊)、《知识产权竞争动态》(每月两期)、《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每月两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