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六十二号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将于2011年8月1日起实行,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八号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我局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已修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表格。自2011年8月1日起,申请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需提交修订后的表格。2011年9月1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旧表格仍可使用。